小藍鵲計畫獎補助
小藍鵲計畫補助申請,12大安心就學獎助學金開跑囉!身分符合的你,絕對要把握這次機會!
· 新的一年重新申請
· 家庭突遭變故身分每學期都要重新申請一次喔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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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獎補助依據教育部規定,以「經濟弱勢」學生為主要補助對象。
(一)輔導與補助對象:(資料請掃描上傳)
- 低收入戶學生(掃描檔檢具「各鄉鎮市區公所開立公文證明」或「低收入戶卡」擇一檢驗)
- 中低收入戶學生(掃描檔檢具「各鄉鎮市區公所開立公文證明」或「中低收入戶卡」擇一檢驗)
-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(掃描檔檢具「身心障礙手冊(本人或 父母)」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)
-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(掃描檔檢具「社會局及各鄉鎮市區公所開立公文證明」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)
-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。(檢具「學務處當學期公告名單,併標記自己的名字」)
- 原住民學生(掃描擋檢具記載族別名之三個月內戶籍謄本)
-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(檢具附件一紙本申請表)「家庭突遭變故」申請表
- 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。(檢具附媽媽手冊或兒童手冊)
*家庭突遭變故申請者請注意:1.請舉證發生時間點 2.請提出需要被補助之因素 3.送件時注意內容勿有錯字
(二)申請措施與獎助學金額度: 110年度小藍鵲計畫獎補助機制實施要點
各項資料請上傳於此:
獎勵助學金
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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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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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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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學金金額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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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與審核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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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學習津貼扶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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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班級導師、學術導師或授課老師的輔導,協助經濟不利學生解決學習上的問題,並透過津貼扶助,使其安心就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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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當月分申請科目,缺課次數不得超過1次。
- 一次申請一個月,若前月缺課次數超過標準,將取消隔月申請資格。經由授課老師或導師輔導並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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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單科3,000元,兩科6,000元學習獎助學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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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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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學伴支持補助 |
藉由班級導師、學術導師或授課老師的輔導,鼓勵弱勢學生籌組學術社群聚會,透過學伴支持,彌補學習的不足。 |
- 由3人(含)以上組成讀書會,一個月至少執行5次,每次至少2小時。
- 一次申請一個月,若前月執行次數未達標準,將取消隔月申請資格。
- 經由授課老師或導師輔導並簽名。
註:
- 非弱勢生(小藍鵲)可擔任學伴召集人或參與者,但不得領取學伴支持獎助學金。
- 最少3人;最多5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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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召集人每月6,000元,成員每月3,000元學習獎助學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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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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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品學兼優獎勵 |
促使弱勢學生維持學習成效,並同時具備品德涵養,將由班級導師、學術導師或授課老師推薦獎勵之。 |
- 優秀拔尖獎勵金:學生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90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。
- 潛力激發獎勵金:學生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5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。
- 希望激進獎勵金:學生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操行80分以上。
註:
- 1.凡領有校內其他獎學金者,不得申請品學兼優獎勵。
- 2.品學兼優與學習進步獎每人每一學期擇一申請。
- 3.經由授課老師或導師輔導並簽名。
- 4.依成績順序優先獎勵。
名單將於110/04/30(五)公告,並於110/06/18(五)完成20小時服務時數,並繳交紀錄表,方可獲獎勵助學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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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秀拔尖頒發獎勵金15,000元;
潛力激發頒發獎金10,000元;
希望激進頒發獎勵金5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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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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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學習進步鼓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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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弱勢學生在正式課堂的學習上努力精進,針對學期平均成績進步2分以上者進行獎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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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兩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進步2分以上(修課至少達9學分(含)以上;各科不得低於60分)。
註:
1.品學兼優與學習進步獎每人每一學期擇一申請。
2.經由授課老師或導師輔導並簽名。
3.依進步分數優先獎勵。
名單將於110/04/30(五)公告,並於110/06/18(五)完成10小時服務時數,並繳交紀錄表,方可獲獎勵助學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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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每人獎勵5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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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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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扶助向上升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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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弱勢學生考取國內外研究所及博士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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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課程與輔導,考取碩博士班等,經由導師輔導並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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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每人獎勵5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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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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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職場體驗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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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弱勢學生透過職場體驗,以增進專業能力與技術,將補助各院辦理弱勢學生職場體驗、參訪活動或工作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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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參與職場體驗,並完成職場學習。
註:
請於每一堂課上課後上傳資料與填寫學生學習歷程(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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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參與達3場以上獎勵1,000元;全勤2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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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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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職涯課程獎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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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合業界師資開設職涯增能課程,獎勵弱勢學生參與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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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參與職涯增能課程,並完成職涯學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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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獎勵2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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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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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業界實習扶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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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弱勢學生參加佛光大學舉辦之國內(校外)實習課程,落實做中學之理念,並提早與產業接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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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寒暑期及學期實習。
2. 經由實習指導老師輔導並簽名。
註:
「畢業必修課程」、「可領取校外實習薪資」不予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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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獎勵12,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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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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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就業面試鼓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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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即將畢業之弱勢學生參加就業面試活動,以提升面試經驗,並增加就業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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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校內舉辦各項就業面試活動,完成面試,並由導師或授課老師依據學生學習狀況給予獎助學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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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獎勵1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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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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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專業證照獎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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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弱勢學生考取專業證照、語言檢定、國家考試、國際證照、政府機關舉辦之專業或技術證照考試、專業職業機構所舉辦之專業技能檢定,取得相關證照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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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課程與輔導,考取技術證照、語言檢定、國家考試等,經由證照授課老師或導師輔導並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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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每學期審核認定之金額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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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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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跨域學群補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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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跨系所弱勢學生組成學術社群,透過讀書會方式,進行跨域交流與學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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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由3人(含)以上不同系所組成讀書會,一個月至少執行5次,每次至少2小時。
2.一次申請一個月,若前月執行次數未達標準,將取消隔月申請資格。
3.經由授課老師或導師輔導並簽名。
註:
*非弱勢生(小藍鵲)可擔任學伴召集人或參與者,但不得領取學伴支持獎助學金。
*相同內容不得於校內重複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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擔任召集人每月6,000元,成員每月3,000元學習獎助學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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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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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跨域志工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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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弱勢學生組成跨系所的協力團隊,投入國內外志工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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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3人(含)以上不同系所組成,參與國內外志工相關學習服務。
註:
1.非弱勢生(小藍鵲),但不得領取跨域志工支持獎助學金。
2.至少服務學習20小時(含)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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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獎勵6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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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
學生生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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